为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三好一满意”活动2011年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的通知》和《北京市卫生局关于统计上报<2011年北京市“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活动工作任务分解量化指标填报表>的通知》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和《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覆盖面达到100%的要求,2011年10月10日下午,我院特别邀请了北京大学法学院梁根林教授做了题为《增强法律意识 防制商业贿赂》的专题讲座。临床医技科室正副主任、行政职能处室科级以上干部、支部书记、支部委员、科护士长、护士长、团委书记、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民主党派代表等近200多人聆听了讲座。讲座由朱继业纪委书记主持。
在专题讲座会上,梁根林教授在分析当前商业贿赂犯罪的趋势和特点的基础上,详细介绍了《刑法》中规定的十种商业贿赂犯罪,重点解读了受贿罪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犯罪构成和司法解释。同时,结合卫生医疗行业特点,梁根林教授对医务工作者主体身份的界定、财产性利益和非财产性利益的认定等方面问题一一予以明确解释,澄清了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会后,朱继业纪委书记代表医院感谢梁根林教授对我院的指导,并指出此次讲座使大家对贿赂犯罪法律知识有了全面系统的了解,具有极大的教育与警示意义。同时,朱继业纪委书记结合近期社会上发生的几起商业贿赂案例,提醒大家要增加法律意识,加强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防制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文/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