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更好地规范医院招标采购工作,提升招标采购和监督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迎接医院等级评审,2012年4月25日下午,朱继业纪委书记为全院相关人员做了题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的招标采购程序知识讲座。总务处、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信息中心、党院办、护理部、药剂科、运营处、财务处、图书馆等科室的领导及招标采购相关工作人员共40余人聆听了讲座。本次讲座由监察办公室副主任闫凤玲主持。
讲座开始前,监察办公室为参会人员发放了《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工作计划》征求意见表,同时,闫凤玲副主任请大家结合日常实际工作提出有关招标采购程序方面的疑惑和建议,并准备于近期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聘请相关专家为大家答疑解惑。
讲座上,朱继业书记从该《条例》的立法背景讲起,详细解读了招标采购与合同的基本概念、招标规范与标准等方面内容,结合《条例》中规定,对几种招标形式的适用情形与程序、标底的设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评标方法的选择、流标与废标的界定、监察和审计监督内容、违法行为的界定等方面内容一一予以明确解释,澄清了许多模糊不清的概念,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与程序操作水平。
最后,闫凤玲副主任对讲座进行了总结,希望以此讲座为契机大家相互交流,共同学习,进一步完善我院招标采购流程和招标监管制度。
(文/摄 监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