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了全面加强我院文明服务缺陷管理工作的实施,保证医患沟通途径的通畅。切实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现制定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公约如下:
一、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社会监督员每届任期两年,医院将邀请每位社会监督员参加医院召开的社会监督员会议及由医院组织的集体进行督查工作。
二、医院诚挚地欢迎社会监督员在工作范围内对医院医疗服务、服务质量和医院工作人员医德医风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可出示监督卡对医院职工当面提出建议,也可通过监督卡上的电话或我院文明服务缺陷管理系统向医院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请各位监督员根据监督情况每年向医院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不少于三条,医院会对每条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落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提议者反馈。
四、请各位社会监督员协助医院收集和反映社会各界对医院工作的公正性、规范性、有效性及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转递人民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及投诉等。医院将及时给予社会监督员文字答复。
五、请各位社会监督员监督医院对您反映和转递的问题进行调查,并向您反馈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