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生命是靠血液来维持的,人体内如果没有血液在流动,便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因此,血液被喻为人体的生命之河。血液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献血是关系着千万患者生命安危的大事,也是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的高尚行为,更是每个健康适龄公民的崇高义务和光荣职责。
2011年11月25日,响应医院党委号召义务献血活动,总务处职工踊跃报名,何涛、王建英、史芸芸等同志积极参与,为临床用血献一份爱心。
在献血现场,同志们排队等候查血、献血,多次献过血的人还对紧张的同事做动员和鼓励。经过一个上午的忙碌,血液中心工作人员顺利完成了血液采集,不少同志表示,今后还会再次献血。
(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