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币类捐赠:
(一)接收
1.院内外捐赠人提出捐赠意向;
2.捐赠预评估小组秘书收到捐赠意向后提请捐赠预评估小组讨论;
3.讨论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4.讨论通过后秘书启动捐赠协议网上转签,转签结束,协议盖骑缝章;
5.捐赠人签字盖章后院内签字盖章,协议签署完成。
(二)使用
1.项目负责人提出项目计划及预算,完成《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
2.项目归口部门及财务处审核完毕;
3.捐赠预评估小组秘书收到签字后的审核表提请捐赠预评估小组讨论;
4.通过后捐赠预评估小组组长签字;
5.项目负责人持审批后的《捐赠资金使用申请表》到财务处上账。
二、非货币类捐赠
1.院内外捐赠人提出捐赠意向;
2.经办人完成《捐赠物资资质审批表》,资料齐备后归口部门及财务处审核完毕;
3.捐赠预评估小组秘书收到签字的《捐赠物资资质审批表》后提请捐赠预评估小组讨论;
4.讨论通过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党委会讨论;
5.讨论通过后秘书启动捐赠协议网上转签,转签结束,协议盖骑缝章;
6.捐赠人签字盖章后院内签字盖章,协议签署完成。
7.经办人领取捐赠协议。
8.经办人向资产归口管理部门提供相应材料完成资产上账。
工作负责人:齐佳茵(党委院长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88325544
办公地点: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综合行政楼(中仪大厦)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