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机关、后勤党委,产业党总支:
经研究,决定开展医学部第四期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工作,现将申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创新,激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二、项目申报
基层党建创新立项活动项目是指各基层党组织紧密结合国家、社会形势和本单位实际,开展的具有创新性的组织活动。活动要求内容充实、形式灵活、可操作性强。创意好、参与面广、教育性强的活动,可以由一个支部单独申报,也可几个支部联合申报。
年度党建创新立项实行集中申报。活动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基层党委负责人或党支部负责人。项目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一年。申报工作于每年的下半学期初启动,到次年的上半学期末结项,获得立项的党组织提交活动总结报告。
各党组织在申报时,一般同一活动不得多次申报或者申报参加多个单位的立项,并且当年申报立项获得批准而最终未能完成的党组织不得参加下一期的项目申报。
医学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组织所属党支部进行申报,并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报党委组织部。
三、经费支持
项目支持经费由医学部和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共同承担。原则上每个立项活动资助经费不超过1000元,特别突出的活动立项可重点支持,具体数额视立项状况和论证情况而定。
立项支持经费由党委组织部分两次划拨至立项单位所在党委(党总支)。各党委(党总支)要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套资助,资金来源和具体数额由各单位决定。
四、项目管理
活动立项结束后,各基层党委(党总支)应指派专人指导、监督项目的开展,督促立项单位在项目结束后进行总结,通过开展经验交流会、项目成果展示等方式对本单位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的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及时将总结材料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将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和把握活动项目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
五、申报数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报党委组织部的第四期基层党建创新立项原则上不超过5个,支部数量较多的,一般不超过10个。
2、请各党委(党总支)于9月28日(周一)前提交如下申报材料:《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四期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表》和《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四期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汇总表》书面材料各一份;发《北京大学医学部第四期基层党建创新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至党委组织部邮箱。
联系方式:82801567 82801212 邮件地址:zzb@bjmu.edu.cn,
医学部党委组织部
2009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