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生党员中开展“服务先锋”行动计划活动的通知
组发[2014]14号
各学院(部)、医院党委: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落实《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北京高校学生党员先锋工作实施计划>的通知》(京教工〔2014〕11号)要求,深入推进学生党员先锋工程,加强服务型、创新型学生党组织建设,现就医学部开展2014年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和任务
加强和创新服务型党支部建设,引导广大学生党员坚持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帮助广大学生党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用实际行动服务师生、服务群众、服务社会,提高学生党员在师生中的满意度,提升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使学生党组织真正成为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力量,取得较为明显的阶段性成效。
二、活动方式
结合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开展活动,务求实效,可考虑开展以下活动:
1.设置学生宿舍党员服务岗
在学生宿舍为学生党员划分责任区,设置学生宿舍党员服务岗,组织学生党员在责任区内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宿舍管理员等做好宿舍安全、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体育健身活动组织等相关工作,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要求。可实行党员服务岗公示制,设置“党员服务岗公示牌”,对学生党员责任区划分情况、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公示。
2.开展“助学零距离”活动
实行学习帮扶制度,学生党员在学习方面采取结对帮扶,对学业困难同学进行帮助,使他们明确学习目标、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鼓励党支部通过微信群、飞信群、QQ群等网络平台设立网上答疑室,增强答疑的时效性和灵活性。
3.开展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搭建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平台,立足校园或医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的常态化。可以和党团日活动、寒暑假社会实践、红色1+1活动以及春燕计划等系列活动联合起来,使学生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的内容更为丰富,形式更为多样。
鼓励以学生党支部为单位深入社区、农村、部队、企业,结合学生专业特点开展志愿服务;鼓励学生党员积极投身学校、院系青年志愿者协会或志愿服务类社团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探索建立学生党员参与服务活动的统一登记、认证机制。
三、工作安排
1.活动时间:该活动自2014年11月初启动,至2014年12月底结束。
2.经费支持。设立学生党员“服务先锋”行动计划专项经费,按照每个支部1000元的标准下拨。经费由各二级党委统筹管理,在额度范围内专款专用,用于开展“服务先锋”行动计划有关工作。
3.工作机制:本次活动由各二级党委负责组织落实,党委组织部、团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后勤党委协调推进。学生党员参加各项服务活动的情况由所在党支部负责记录,所在单位党委审核,并于年底前对该项活动实施情况进行总结。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委应将“服务先锋”行动计划作为提升党组织影响力、号召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渠道,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部署落实“服务先锋”行动计划。
2.各二级党委按照活动要求细化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党支部各环节、各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帮助,确保取得实效。
3.各二级党委应注意发现和发掘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报送,并于今年年底前,将本单位活动总结交医学部党委组织部,内容要包括:活动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活动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即2015年度)党员先锋工程的计划和打算。
北京大学医学部党委组织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学生工作部
北京大学医学部研究生工作部
2014年10月29日